涉扮囚犯妻領財物 婦脫詐騙罪
【明報專訊】懲教署工藝教導員聯同塘福懲教所囚犯等,安排他人假扮囚犯親友探監,令懲教署人員批准「親友」提取囚犯財產約3.6萬元,有囚犯其後以有關款項支付獄中的「煙仔數」。涉假扮囚犯妻子的主婦早前否認串謀詐騙罪受審,昨被裁定證據不足無罪釋放,其餘已認罪被告則還押候判。
法官裁決時稱,法庭認為家庭主婦許帝域(47歲)雖然有在案中假扮囚犯妻子,但控方未能舉證說明許的探訪目的是要為囚犯取出財物,故不能斷定她有參與串謀,裁定其罪名不成立。
涉案的工藝教導員及3名當時在囚者早前已承認串謀詐騙、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罪,辯方求情稱,首被告、懲教署工藝教導員梁藝林(37歲)目前已停職,他案發時負責協助在囚者製作金屬製品,並且要依賴在囚者合作才能如期起貨及確保製品品質,梁不想破壞與在囚者的關係,遂協助案發時的囚犯、次被告陳宜立(46歲)犯案,即透過手機信息安排他人扮成囚犯親友探監。
另外兩名被告為游西常(51歲)及劉立勛(59歲),法官表示須考慮各被告的求情理由,將案件押至本月22日判刑。
【案件編號:DCCC93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