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動案 警司﹕七旬被告龜速逃 半分鐘內被拘捕
【明報專訊】去年農曆年初二凌晨旺角警民大衝突,9人被控暴動等罪昨續審。當時在豉油街執勤的警司稱現場磚如雨下,一名七旬男子向警方拋磚後「龜速」逃跑,被警司當場拘捕,時間不超過半分鐘,該男子被控暴動及襲警。
案中首被告侍應莫嘉濤(18歲)及第六被告無業陳和祥(71歲)涉嫌於去年2月9日凌晨在豉油街襲擊警員及參與暴動,兩人當場被捕,分別被控襲警及暴動罪,莫早前已承認襲警,另外被控2項暴動罪及1項刑事疰a罪。
稱現場磚如雨下 兩指骨折
時任署理警司、現職警司陳偉基供稱,案發時示威者在豉油街猛烈攻擊警方,磚頭「好似落雨咁」擲來,陳偉基聲稱被磚頭擊中頭及左手,「暈髐@兩秒」,醫療報告稱他左手中指及無名指橫斷骨折。
陳偉基稱,他當晚站在豉油街防線內,與包括第六被告陳和祥在內的4名示威者對峙,他向4人發出警告,對方沒理會並繼續拋擲磚塊,他衝出防線反守為攻,4人鳥獸散。陳偉基推測其中3人是年輕人,他們「跑得好快」且擺脫追捕;年紀較長的陳和祥則「龜速」逃跑,陳偉基稱不消數秒便抓茈L的左手,整個拘捕過程不超過半分鐘,他強調陳和祥一直未離開過其視線。
代表陳和祥的大律師質疑,陳偉基拘捕其當事人的位置並非中銀分行對出,而是藥房外面,陳偉基反駁兩處只有一牆之隔,「雖不中,亦不遠矣」。辯方稱陳偉基沒有看見陳和祥拋磚,陳偉基否認。
另外,陳偉基曾幫助警長黃樂安拘捕首被告莫嘉濤,其間黃被磚頭擊中至失去知覺,陳在等候救護車期間一直與黃說話,希望喚醒對方。
其餘7名被告為清潔工人鍾志華、演員何錦森、侍應霍廷昊、運輸工人鄧敬宗、無業李卓軒、冷氣學徒林永旺及冷氣技工葉梓豐,年齡介乎18至37歲,他們否認共5項暴動控罪。
【案件編號:DCCC9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