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提Uber只提優質的士 張炳良:不棄法律規管
【明報專訊】近年的士服務質素問題備受關注。昨公布的《公共交通策略研究》提出雙管齊下改善的士服務,包括建議下屆政府盡快制訂及實施「優質的士」法案,但對於近年興起如Uber等電召車服務,報告僅稱可視乎立法會審議「優質的士」法案的結果,再探索應否引入。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昨多次重申,現行法律不容許「白牌車」載客取酬,政府不會遷就任何營辦商而放棄法律規管。
Uber:逾100國已立法 料港亦可行
Uber回覆稱樂見政府意識到「點對點」交通服務有改善空間,但期望政府明白專營的士與新興的汽車共乘模式不同,Uber會研究不同方案,與相關部門商討。Uber稱,現時中國、新加坡、澳洲等超過100個國家已就汽車共乘立法,相信有可行的法律框架將服務納入本港規管。
針對的士服務質素問題,政府今年3月制定「優質的士」方案,建議推出3個為期5年的專營牌照,提供合共600輛專營的士,收費較一般的士高35%至50%,除須設Wi-Fi及充電裝置等,亦必須提供召喚服務的手機應用程式,並設投訴機制。該方案遭的士團體極力反對。
張:「優的」已兼顧「網約車」特色
張炳良昨表示,改革個人化「點對點」公共交通服務已迫在眉睫,建議下屆政府以現時的優質的士法案作基礎,制訂法例。他指政府亦會全面改組優質的士服務督導委員會。
對於Uber這類新興服務,張炳良昨多次重申現行法律不容許「白牌車」載客取酬,歡迎任何機構競投優質的士專營權,但不接受避免法律規管而非法載客取酬。他指出優質的士服務已兼顧「網約車」的特色,相信可滿足市民需求。
立法會議員尹兆堅批評政府只提出開辦優質的士,而不願意將「網約車」規範化,是落後於世界形勢,欠缺改革視野及勇氣,認為政府有責任探討修訂相關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