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報專訊】涉案收銀員為顧客「碌卡」付款時,偷偷記錄下對方信用卡資料,再利用網購毋須出示實物卡的特點,成功偷「碌」購物。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指出,這犯罪手法防不勝防,呼籲業界盡快推行自動化信用卡付款,讓消費者購物時卡不離手。 被告所盜取信用卡的發牌銀行包括星展、東亞、中銀(香港)、渣打、匯豐及恒生,都是本港知名的零售銀行。莫表示,有些發卡銀行會在用戶網購時,以短訊形式把數字密碼傳送給用戶,以確認交易,但並非每間銀行都有類似系統,密碼亦非完全可靠。 防不勝防 莫:宜卡不離手 要保護信用卡資料,莫乃光指最重要是緊記卡不離手,若卡主不得已把信用卡交予收銀員付款,要留意對方「碌卡」時是否有異樣。他承認,在酒樓或百貨公司等場合,收銀員會保管客人信用卡一段較長時間,要避免資料泄漏有難度,呼籲業界推行自動化系統,令信用卡可如八達通般「嘟卡」付款,亦可省卻簽單的手續。
|
|
|
今日相關新聞 |
|
引用明報 |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
|
|
|
|
廣告 advertisement |
|
 |
 |
|
 |
 |
廣告 advertisement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