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三子等9人控「公眾妨擾」 泛民批選戰後拘控涉政治考慮 律政司﹕不應政治化
【明報專訊】佔領運動結束逾兩年,包括佔中三子在內的9名佔中參與者,昨晚分別被控以「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相關罪行最高可判監7年。他們昨晚獲准保釋,後日(30日)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案件其後將轉交區域法院審訊。另警方同日拘控佔中期間在旺角涉揮動警棍毆打巿民的退休警司朱經緯。
泛民普遍批評政府撰擇在特首選舉後翌日拘控佔中參與者,有政治考慮之嫌;律政司強調不應將刑事檢控政治化;而聲稱首務要團結香港的候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修補社會撕裂不等於法治要妥協。」
周四提堂 戴﹕符事實就會認
9名被「預約拘控」人物包括佔中三子朱耀明、陳健民和戴耀廷,民主黨李永達、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和陳淑莊、社民連黃浩銘,以及學聯前代表張秀賢和鍾耀華。被問到會否認罪,戴耀廷表示要先與律師商討,「但秉承公民抗命精神,若符合事實就會認(罪)」。
9人聯同律師於昨晚7時抵達灣仔警署,有逾百市民到場支持,並舉起黃傘高呼「我要真普選」。9人分別被控不同罪名(見圖),鍾耀華、李永達和張秀賢各獲准以6000元保釋;其餘人各以1萬元保釋。
9人的控罪將於本周四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據了解,到時會安排一名大律師代表9人上庭,而當日應該毋須答辯,並會再轉至區域法院處理,9人亦需跟律師商討後才決定會否認罪。
首項串謀妨擾罪 由發信念書計起
戴耀廷昨晚獲准保釋後表示,首項控罪串謀公眾妨擾罪,是由2013年3月27日發表「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信念書開始計起,直到2014年12月2日,即三子自首前一日。在13年3月27日,佔中三子在九龍佑寧堂開召開記者會,宣讀佔中信念書,其中提及「假如有關方面漠視公民的民主訴求,提出不符合國際普選標準的選舉方法,我們會在適當時間進行包括『佔領中環』的公民抗命」。
至於佔中三子另外兩項煽惑他人公眾妨擾罪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就是涵蓋2014年9月27至28日,即宣布佔領行動開始的時段。
戴料其他參與者「好大可能」被控
戴耀廷說,有合理懷疑是次預約拘捕的時間「有一定的政治考量」,也相信日後其他曾經參與佔領行動的人,「有好大可能」會被起訴。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表示,「要發生的事始終都要發生」,只希望這是「唯一一波」的拘捕行動。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表明這是承擔公民運動罪責的時刻。
是次「預約拘控」行動在特首選舉翌日進行,被質疑是政治清算。律政司發聲明重申,檢控人員一直恪守《基本法》第63條下的憲制責任,以中立、專業和非政治化的態度處理所有檢控工作(包括涉及「佔領行動」的案件),不受任何干涉。律政司強調,不應將刑事檢控政治化,包括不應從政治角度揣測是次展開檢控涉及佔領行動者的時間。
警消息﹕現階段處理48組織者檢控
佔中期間,共有955人因涉嫌干犯不同罪行被捕,另有48名佔中組織者及煽動者被「預約拘捕」。警方消息人士表示,現階段先處理48名佔中組織者的檢控工作,昨為第一批,律政司一俟確定證據便會檢控;至於在清場時拘捕的數百參與者,傾向只予以警告,但若涉及其他罪行則另作別論。
警方發言人說,就2014年9月至12月發生的非法「佔領行動」,檢控8男1女。警方重申尊重市民表達意見、言論及集會的自由,公眾人士表達訴求時亦必須遵守香港法律和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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