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報汽車停車場內被撞 35司機圖騙保險墊底費
此事難瞞警方 且屬刑事會被控
【明報專訊】位於約克區社區資源中心(CRC)的車禍報案中心最近接連收到多宗虛報﹐警方特別提醒市民﹐虛報車禍屬刑事罪行﹐有可能被檢控。
去年﹐CRC共接獲35宗虛報或誤導的報告。當中大部分虛報事件中﹐當事人均聲稱其汽車停泊在停車場無人看管期間﹐遭另一部汽車撞毀後不顧而去。
在這情況下﹐警員其實可根據汽車的損毀情況判斷﹐汽車究竟是在靜止或行駛的狀態中被撞。
在數宗虛報事件中﹐警員發現事實與報案人所指不符﹐於是再三追問﹐報案人才和盤托出﹐原來是他們撞車後,到車房修車時,車房教他們這樣報案﹐旨在減少保險墊底費。但警方則提醒市民﹐警方會調查市民報告的車禍﹐一旦發現如有虛報﹐無論捏造的事實屬輕屬重﹐一概屬於刑事罪行。
安省公路交通法規定所有損失超過2,000元的車禍﹐司機必須向警方報告。不論車禍性質﹐涉事的司機亦須互相交換資料。居於烈治文山、萬錦及旺市的居民若牽涉車禍﹐但當中未有人傷亡﹐涉事司機可到位於央街(Yonge Street)10720號的CRC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