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刑事律師粟鈞表示﹐根據本國法律﹐所有被告都有權盡快得到審判﹐以免影響現狀的權利﹐這是一般法律程序﹐很多律師都會利用這法律程序﹐提出申請擱置司法程序﹐並不覺得這類申請在近期特別多。一旦擱置司法程序獲批﹐即意味着被告的控罪日後不再被起訴。
法官是否批准 考慮案件嚴重性
然而﹐律師提出申請時﹐必須基於審訊是因為控方出了問題﹐導致審訊被拖延。法官是否批准申請﹐往往會考慮到案件的嚴重性﹐例如案件涉及一級謀殺﹐案情相對繁雜﹐控方需要更多時間整理資料及證據﹐審訊日期稍被拖延﹐往往視為情有可原。基於案件的嚴重性﹐法庭亦不會輕易放過被告。
相反﹐一些案情相對較輕微的案件﹐獲法官批准申請的機會便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