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私人樂器導師被指在2014年轉介學生向樂器商購買小提琴及大提琴,非法收受約5100元回佣,他昨於裁判法院否認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受審。涉事學生庭上供稱,被告在她不知情下收取回佣,「道德上」屬不可接受。 轉介學生買琴 收5000佣金 被告梁靖邦(35歲)的女學生陳依圖昨供稱,被告自2013年初上門教授她和胞妹大提琴,每堂1.5小時,收費400元。翌年3月被告指她的大提琴有破損,建議她向俊文樂器貿易有限公司購買新大提琴。她與母親遂於3月17日到俊文的琴倉選購大提琴。俊文職員介紹了其中一款大提琴,被告後來到場替她試琴,她和母親最終決定購買,連同琴弓共付約1.4萬元。 陳庭上強調,被告從沒有告知她收取俊文回佣一事,若她知道被告收回佣,她會重新考慮是否向俊文買琴。惟她在辯方盤問下承認,被告的職責只限教授大提琴,並不包括替她選購大提琴。她又承認於本案中沒有損失,但她認為被告在她不知情下收取回佣,「道德上」屬不可接受。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TWCC136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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