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將軍澳隧道公司翻看閉路電視片段後,稱有貨車懷疑泄漏液體,約1分鐘後就發生致命車禍。大律師陸偉雄分析,若泄漏液體後電光火石間已出意外,隧道公司無合理時間清理污漬,料不須負法律責任;但若證明該貨車司機疏忽保養車輛致泄漏液體,引致車禍,受害者可循民事索償。 遇類似事件 宜減速勿扭 陸補充,貨車司機應不涉危駕等刑事責任,至於意外中尾隨電單車的旅巴,司機是否涉及危駕,就須調查當時的駕駛態度等。 今次意外估計由於地面污漬,香港汽車高級駕駛協會副主席譚錫輝建議,司機遇類似事件宜收慢車速,但盡量不要扭恁A因隧道較窄,突然過線容易與另一行車線的車相撞。譚稱若將軍澳隧道兩條行車線分成5部分,電單車司機宜靠左四或左二部分,因中間較易遺下車輛漏油污漬,容易跣胎。他又提醒駕駛前須檢查車底及引擎有否漏油,如有泄漏應避免開車。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指出,由於將軍澳有堆填區,該隧道常有運送建築廢料、垃圾等重型貨車行經,地面易遺下沙石或污漬,提醒電單車司機切勿緊貼前面車輛,以便觀察路面情G。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