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長春社調查發現龍鼓灘淡水濕地遭倒泥,其間更見有泥頭車卸泥後,駛到2公里外的環保磚廠門外停泊。磚廠廠長向記者否認曾出售建築廢料予涉事泥頭車,但承認會將多出的填料出售,亦不會過問用途。 團體促運載記錄制擴至私人工程 長春社公共事務主任梁德明表示,他於上月26日到龍鼓灘篤尾涌觀察,目睹3部泥頭車卸泥後沿路北行,停泊在約2公里外的一間環保磚廠門外。 本報記者到該廠觀察,廠長黃先生表示,該廠除了回收不同團體收集的玻璃樽,亦有回收建築廢料,再打碎成不同大小的碎石,作為環保磚的原料。他承認會將多出的建築廢料出售,亦不會過問用途,但強調該廠有運載記錄制度,所有出售的碎石和填料都有單據,亦須接收的地盤簽收;記者向他讀出該3部泥頭車的車牌號碼,他表示被拍攝照片當日,該3部車輛未有到該廠購買填料,又稱區內亦有其他廠出售建築廢料。 長春社公共事務主任梁德明認為,雖然部分私人公司或地盤有記錄建築廢料去向的制度,惟缺乏統一監管機制,亦無公信力,促請將政府工程的運載記錄制度擴至私人工程並加強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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