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方昨日控告香港大學學生會前外務副會長李峰琦(圖),指他在今年1月底港大新任校委會主席李國章首次主持會議之後,企圖阻止載荇晥e紀文鳳的救護車離開,涉嫌觸犯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罪,案件下周二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警曾上門 台返港後投案 警方上月20日拘捕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時,亦曾到過李峰琦寓所,惟當時李峰琦不在港。李峰琦昨回應本報稱,當時身處台灣作為期兩個月的實習,前日回港後即聯絡律師,再於昨早在律師陪同下到西區警署。李覆述過程指,在4名重案組探員見證下,他只簽收傳票便離開,目前未知詳細案情。 9月將升讀港大政治及法律雙學位課程4年級的李峰琦,為繼馮敬恩後,第二名因圍堵校委會事件被捕的人。 警方表示,今次是徵詢法律意見後作檢控,重申市民應以守法及和平理性方式表達意見,如有人作危害公共安全、破壞社會秩序的違法行為,不論任何背景,警方定會果斷執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