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吳姓廚師不滿員警開單就持菜刀猛砍遭送辦,檢方凌晨聲押未准,法官裁定30萬元交保,員警嘆「比不上綠蠵龜」。 吳嫌經偵訊後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後,檢察官以殺人未遂重罪有逃亡之虞等理由向新北地院聲請羈押。法官凌晨開羈押庭時認為吳嫌涉犯殺人罪嫌重大,但被告自行到案,檢察官無法舉證被告有逃亡之虞,裁定新台幣30萬元交保。當吳男一步出地院時,地院外已聚集20多名下班的警員,呼喊「警察要尊嚴」,並質疑吳嫌「有錢交保,沒錢繳罰單」。 部分員警還向媒體反映,撞斷員警雙腿10萬元就可交保,砍殺員警只要30萬元交保,但有人吃綠蠵龜卻裁准羈押,員警大嘆「他們比不上綠蠵龜」。 由於員警撞斷腿及砍殺員警等羈押庭都剛好是同一法官審理,新北地檢署這次不服地院裁定,今天上午決定提抗告。 地院表示,法官裁量是有其依據,院方也尊重檢方抗告權的主張,院方只要接到檢方抗告狀會立即送高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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