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東版(多倫多) - Ming Pao Canada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主頁    要聞     加國新聞     地產新頁     中國     國際     港聞     經濟     體育     影視     副刊    工商專業    股市行情  
即時新聞網 ·  醫事網 ·  車網 ·  樂在明廚 ·  置業頻道 ·  FAN club ·  分類網 ·  特刊專區 ·  香港股市行情
   
 
其他新聞
去年方執業 稱考試實外遊 威院醫生假文件請假被捕
「丘樹春7月中請辭」 諮詢委員指開會無提
林行止斥停欄手法辱斯文 漫畫家一木「為自由」離開
客貨車剷巴士站 4傷
認知受損 周日離家失蹤 妻8號風球通宵尋腦癌夫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張達明:法例未清晰 拒選損法治

【明報專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下稱《公約》)明確規定,每個公民的參選權和被選權不應受無理限制,而《基本法》第39條列明,《公約》適用於香港的規定繼續有效,通過本地法律、即《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實施。

近日陸續有曾提倡港獨者被拒參選立會,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難評論拒絕提倡港獨者參選是否無理限制,但他以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為例,稱梁已「做足手續」,法例沒賦權選舉主任自行蒐集證據和資料,以判斷梁真誠擁護基本法與否,張達明形容這是法庭的工作,批評行政機關在未有清晰法例下拒絕港獨提倡者參選,是「破壞香港法治原則」。

張達明稱,若法庭日後處理相關拒選案件,政府有責任解釋為何基於某種原因,限制相關人士參選,法庭會視乎政府提出的理由是否充分,而政府聲稱的目的又是否正當,作出判斷。

湯家驊:禁分裂國家 放諸國際合理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則認為,拒絕提倡港獨者參選並非無理限制,因這是基於憲法、即基本法的要求,法庭不能說基本法不合理,而放諸國際社會,不容許分裂國家亦被視為合理限制。他補充,《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的權力源自基本法,故條例的地位不能凌駕基本法。

 
 
今日相關新聞
提倡地方獨立者 英美准參選議院 劉兆佳:香港非主權國 難直接比較
張達明:法例未清晰 拒選損法治
劉兆佳:宣誓效忠憲法 即接受現體制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誠聘 , 待聘 ,
房屋出租  ,  招生  , 
服務  ,  買賣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