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安省汽車保險政策將於下月1日開始調整﹐新政策將適用於在當日或以後﹐新購買的保單或續保的投保人士。已於6月1日前續保者則可待至保單到期﹐投保者再購買保險時﹐新政策才適用。
加華保險專業協會副會長鄭偉東表示﹐在新例下﹐汽車保費主要有3項的改動。首先﹐非災難性重大損傷的醫療及復康賠償(Medical & Rehabilitation for Non-Catastrophic Injuries)與護理費用補償(Attendant Care for Non-Catastrophic Injuries)合併一起﹐總賠償額為6.5萬元。
但投保人可選擇在將賠償限額加至13萬元﹐至於因此而須額外支付多少保費﹐則因應投保者的年齡、所住地區、持有車牌的年期多少而定。過去﹐上述兩項賠償額分別是5萬元及3.6萬元。
另一改變是災難性重大損傷的醫療及復康賠償(Medical & Rehabilitation for Catastrophic Injuries)與護理費用補償(Attendant Care for Catastrophic Injuries)合併一起﹐總賠償額為100萬元。投保人亦將賠償額加大至最多的200萬元。此前﹐兩項的最高賠償額各為100萬元。
在新政策下﹐投保人若發生輕微車禍﹐車禍中又無人受傷﹐以及財物損失在2,000元以下﹐而且賠償金額已由過失車主支付的話﹐保險公司在3年內亦不能再以此為由﹐增加投保人的保費。但這規定限於3年內只發生了一次輕微事故。
鄭偉東認為﹐若果投保人只涉及一些輕微的交通意外﹐並能與對方達成協議﹐而毋須驚動保險公司的話﹐這也是好事。
他說﹕「因為不論大小車禍﹐一旦上報保險公司﹐每開一個檔案﹐成本動輒也要數百元﹐羊毛出自羊身上﹐最後保險公司只好加保費。」
加華保險專業協會董事局成員陳劍康表示﹐新政策是因為保險公司處理並支付很多輕微交通意外的索償﹐導致保險公司成本急升。至於新政下﹐能否有助減低省民的保費﹐目前仍言之尚早。
其他改變還包括﹕取得補償的等候期由過去的6個月減至4個星期﹔綜合保險免賠額(standard comprehensive deductible)由過去的300元加至500元﹔保險公司收取的月付保費﹐利率由過去的3%減至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