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找換店女職員經常運送現金往返中港兩地,遭劫匪多次跟蹤,7名劫匪於前年9月23日在中環港鐵站行動,企圖搶劫她身上總值超過640萬港元的外幣時,被早已識破案件、在場埋伏的警員上前拘捕,7人昨承認一項企圖搶劫罪。法官指案情嚴重,眾人明顯是有組織、有預謀下犯案,暫將案押後至本月21日再判刑。 多次跟蹤 下手被埋伏警拘捕 7名被告依次序是李維熊,戴天浩,元亦行,顏志斌,馮海杰,伍志東及陳杰章,年齡介乎22至66歲。 案情指他們在前年9月10月至23日,四度跟蹤事主由羅湖至中環,並於23日由被告李維熊、戴天浩出手,推事主並搶劫事主手推車上的尼龍袋,事主反抗大叫,3人爭執,事主跌倒在地上,一旁埋伏的警員上前拘捕兩人,並將在場其餘5名涉案的男子拘捕。控方早前稱,因證據不足,申請不提供起訴同案另一名男子顏志龍的控罪,而案中有另一人在逃。 稱收錢犯案 主腦在逃 辯方求情稱,事主沒有受傷及金錢損失,搶劫時沒有使用武器,眾人並不知道事主袋中現金的價值,只是負責收錢做事,案中主腦仍然在逃,又呈上案例,請求法庭考慮以4年為量刑起點。辯方又稱,事主攜帶大量現金來回中港兩地,質疑是否合法,法官聞言指不能將本案搶劫的責任歸究於事主,不能忽視眾人多次跟蹤事主,分工合作地尾隨事主運送金錢的路線,暫將案押後待考慮各被告的求情及案情。 根據內地法例,出入境旅客只可攜帶最高兩萬元人民幣,出境旅客則可攜帶總值不超過5000元的美元外幣。 【案件編號:DCCC197/1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