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全國政協前委員劉夢熊被指於2013年初分別向特首梁振英及廉政專員白韞六發送電郵及信件,企圖令廉署中止調查其涉及的一宗案件。劉昨否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受審。控方披露,劉引述梁上任後不久,曾向他強調「夢熊,你放心,我不會過橋抽板!」,但他最終卻受到「莫名其妙殘酷無情的陷害謀殺」。劉指若他遭無理指控,將以毛澤東「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及魯迅「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原則,對外公布驚天內幕,與恩將仇報者同歸於盡。
控方開案陳辭指被告劉夢熊(65歲)於2013年1月8日,因捲入東方明珠石油有限公司的串謀詐騙案(下稱東方明珠案)被廉署拘捕,同日獲准保釋外出。翌日、即1月9日,劉透過其私人秘書分別向梁振英及白韞六發送郵件;其後再於1月10日,向梁發送信件,副本抄送白。特首辦公室最終於2013年1月29日,在特首的指示下回覆上述信件及電郵,並將有關信件轉交廉署跟進。
促梁「言必信 行必果」
根據劉於2013年1月9日發送給梁及白的電郵,形容其因東方明珠案被捕是「荒天下之大謬」,含血噴人及蓄意誣衊,反問梁:「是不是『頭號支持者』因『是其是,非其非』,對你(梁)有所批評而恩將仇報、痛下殺機呢?」雖然劉被稱為「頭號愛國猛將」,卻遭受「莫名其妙殘酷無情的陷害謀殺。」劉認為事態嚴重,要求梁緊急制止對劉的無理迫害,避免在社會上引起巨大震撼。
劉另單獨在發送給梁的電郵中指出,若廉署對劉下手是出於梁的授意,或梁見死不救,任由劉被冤枉,則梁應自省劉如何助他競逐特首的席位。劉更指出,梁在上任特首後不久,即2012年7月21日,曾向劉承諾「夢熊,你放心,我不會過橋抽板」,劉遂敦促梁「言必信,行必果」,「同白韞六專員打招呼,請他的手下慎之又慎」,否則劉將「引爆政治炸彈」。劉在給梁的電郵中署名「『人在旅途灑淚時』的劉夢熊」。
稱若檢控將「同歸於盡」
劉其後在翌日、即2013年1月10日發送給梁及白的信件中指出,劉曾經歷「生與死搏鬥」若被冤枉,將毫不猶豫地發出「最後的吼聲」。若廉署對他進行無理的檢控,劉將按毛澤東「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原則和魯迅「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教導,「立即向中外媒體及中央人民政府公布包含驚天內幕的《敦促梁振英辭職書》,與恩將仇報同歸於盡」。
劉在發出上述電郵及信件後20日,收到特首私人秘書陳嘉信的回覆,指不會就東方明珠案作出任何回應,嚴正否認劉對梁的指控,認為劉的要求有違法理,特首不會干預廉署的工作。
另外,辯方早前申請將劉面對的控罪由一項分拆為二,以及要求控方披露白沒向廉署及律政司透露,劉於2013年1月29日發送給梁及白的信件的原因等,法官昨拒絕辯方所有的申請,認為控方沒進一步披露的責任,劉沒因而蒙受不公。
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8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