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舞台劇演員湯駿業(圖)涉在停牌期間駕駛,他昨早缺席到荃灣裁判法院提訊,一度被法庭通緝,至下午才到庭應訊。其代表律師解釋湯因家事未能於上午到庭。 案情指被告湯駿業(37歲)於今年8月18日在青朗公路駕車,因手持手機聊天被交警截停,再揭發他早前已被停牌。湯被控停牌期間駕駛、無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以及駕駛期間使用手提電話。 稱探抱恙姨媽 官不追究 應訊期間,湯因法庭已向他發出拘捕令,需進入犯人欄。其代表律師稱,湯出庭前接到姨媽電話,得悉她心臟不適,姨媽八十多歲,與湯感情要好,決定先探望姨媽,因此才會缺席提訊,而此乃情急下的決定,湯向法庭道歉。裁判官回應「其實唔係好接受(解釋)」,惟見他一片孝心,決定不作追究,撤銷通緝令。 湯承認3項控罪,控方指湯無刑事定罪紀錄,但有5次交通定罪紀錄。裁判官將案押後到下月5日,待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再判刑。湯在庭外表示沒想到缺席提訊的後果,「下次會知道點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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