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財委會去年6月審議新界東北前期發展工程撥款,多名到大樓外集會的示威者事後遭檢控,其中12名示威者被控參與非法集結及企圖強行進入等罪。案件昨續審,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辯方傳召立法會行管會主席曾鈺成任辯方證人,屬首名出庭作供的立法會主席兼行管會主席。曾鈺成出庭短短10分鐘,稱沒意向或打算引用權力及特權法申請豁免作供,又承諾不會在作供期間向行管會的委員商討本案。 曾鈺成昨下午近4時乘坐立法會主席的座駕「LC 1」到達東區裁判法院。穿藍色中山服的曾,面對在場傳媒的鎂光燈笑容滿面,但沒回應傳媒提問。曾在證人室內等候近半小時後以辯方證人身分出庭作供。曾鈺成指出,明白以行管會主席的身分到庭,承諾會道出事實或事實的全部,若有需要翻查與本案有關的文件將會預先向法庭申請。 承諾不與行管會談案情 他說,現時不能肯定會否在作供期間,先諮詢立法會法律顧問後才作供。他承諾不會向立法會行管會委員討論本案案情,但由於行管會負責整個立法會的事務,他需要就其他事宜與委員接觸及討論。 黃浩銘道謝 曾﹕勿擾證人 昨休庭期間,被告之一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巧遇在證人房內等候準備出庭的曾鈺成。黃向曾道謝,「多謝你蟆筆]幭G方證人」。在庭內稱知道在未完成作供前不能與任何人討論案情的曾鈺成,向黃笑言:「唔能夠騷擾證人。」他其後離開法院時,承認首次出庭任證人,「我唔緊張,又唔係審我」。由於曾鈺成今早有公務在身,故今午才能繼續作供。 【案件編號:ESCC3658/14】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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