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美麗華集團前首席集團營運總監施志國,因早前合約終止時未獲發去年1至9月共約65.3萬元年終酬金,透過勞資審裁署向集團興訟追討。案件經過4日審訊後,雙方昨達成和解,集團主席兼行政總裁李家誠毋須出庭作供。 原追65萬 未透露協議 施在庭上表示雙方均抱持極大誠意和解,昨午交出書面和解協議,並向法庭申請銷案。記者向施詢問和解協議內容時,他表示基於保密協議,無可奉告。 美麗華集團代表早前表示,年終酬金只屬酌情性質,不會向離職員工發放;又指施在任時曾有酒店住客享用酒店設施後「走數」逾百萬,但施並無及時匯報,更推卸責任,對他指自己在任時「表現優秀」一說表示質疑。 【案件編號:LBTC376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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