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新世界發展管理逾10年的尖沙嘴星光大道,連同毗鄰的梳士巴利花園及尖沙嘴海濱花園,獲城規會有條件批准優化工程,並轉由新世界附屬的非牟利公司營運,管理年期比原定再延長至少11年,並設總樓面面積達9500平方呎的餐飲設施;城規會要求新世界須確保尖沙嘴中心對開的擬設電影館旁的通道須有7.5米闊,並建議縮小電影館規模。對於政府未作任何招標,康文署長李美嫦回應表示,新世界多年管理紀錄良好,加上今次全資負責,與一般招標「不可同日而語」。
星光大道亦擬下月起關閉,明年初會關閉尖沙嘴海濱花園,預料優化工程歷時3年(見另稿)。
附10條件 行人道須闊7.5米
城規會都會規劃小組委員會昨討論優化工程,會上有委員關注政府未為管理權招標,惹來官商勾結的輿論,本身是規劃署長的委員會主席凌嘉勤提醒,管理權並非城規會審議範圍。最終工程獲一致通過有條件批准,10項附設條件涵蓋交通、人流控制及樹木保護等(見表),「最辣」的是不接受尖沙嘴中心對開的擬設電影館旁樓梯令行人通道收窄至5米,要求維持現有7.5米闊,以保持海濱暢通。
倡減關閉期縮電影館規模
城規會亦提出兩項建議讓新世界考慮,包括縮短3年關閉期及縮小電影館體積。有委員指擬建的電影館規模過大,令高約13米的建築阻礙維港景觀,「要重新設計,或者建矮一點」。城規會發言人任雅薇認為,附設條件已反映商戶對景觀、交通等憂慮。
對於今次公私營合作被批評有官商勾結之嫌,康文署長李美嫦在一公開場合後表示,新世界自2004年起管理星光大道,紀錄良好,加上政府不用出資,「與一般招標不可同日而語」。副署長吳志華早上出席港台節目亦強調,政府未有向新世界「賣過一吋地」,政府亦享有最終「話事權」。康文署稍後成立由官員主持的委員會,監察營運的非牟利機構,並就海濱發展諮詢區議會、社會人士。
新世界﹕賺歸政府 蝕歸公司
負責營運的非牟利機構將由新世界的執行副主席鄭志剛及非執行董事紀文鳳任董事。新世界回覆本報表示,項目若有盈餘,會全數撥歸政府,虧損則由非牟利機構承擔。因距離現有合約完結尚餘9年,換言之,在新合約下,新世界對尖沙嘴海濱的管理期比原定再延長至少11年,直至2035年。
相比現時海濱僅有少許餐飲設施,優化後長廊將有總樓面面積達9500方呎的餐飲設施,第一太平戴維斯估值及專業顧問服務董事總經理陳超國估計,屬旅遊區的海濱租金較高,每呎可達60至70元,「但部分面積細小,或賣小食、咖啡居多」。
長春社籲勿只顧商戶遊客利益
過往私人管理的公共空間曾出現不合理的管理爭議,如銅鑼灣時代廣場前的空地不准坐,由志蓮淨苑管理的南蓮園池早年被揭不准影團體照、不准奔跑等。長春社高級公共事務經理李少文建議,私營機構管理公共空間時,勿只顧商戶或遊客利益,「要留意市民亦是受眾」。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