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毛難永久 反永久留疤
【明報專訊】坊間不少美容中心標榜「無痛」或「永久」脫毛,消委會去年收到80宗激光或彩光脫毛投訴,當中有投訴人灼傷甚至永久留疤。消委會強調光學脫毛無可避免產生不適,亦不可能永久令脫毛位置「寸草不生」,呼籲美容中心收起宣傳「無痛」或「永久」脫毛廣告,否則或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籲收起無痛永久脫毛廣告
消委會去年收到80宗涉激光或彩光脫毛投訴,今年1至4月則有12宗,而自2012年10月至本月,消委會向衛生署轉介共103宗美容後出現不良反應個案,當中61宗涉使用釋出能量的儀器,大部分是激光或彩光程序。消委會指雖然投訴個案未見上升趨勢,但有投訴者經歷數次光學脫毛後灼傷,估計因每次由不同職員負責,加上每次未必詳細記錄儀器設定及皮膚反應,又或負責職員缺經驗,令冷凍步驟不當,亦有可能儀器釋出的能量太高;有投訴者脫毛後甚至永久留疤。
消委會表示,激光或彩光照射皮膚後會產生不適甚至痛楚,冷凍步驟僅減輕不適;光學脫毛亦不會永久令該位置「寸草不生」,一般做激光數次後毛髮減少八成是較合理期望,彩光則要做多數次,並引述採用彩光儀器的美容中心稱,彩光脫毛程序需時兩年。總幹事黃鳳靬I籲美容中心收起宣傳「無痛」或「永久」脫毛廣告,「若美容中心推銷時誤導,有可能違反《商品說明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