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本港現有不少藥店專門招攬內地旅客,以霓虹燈打荂u免稅」或「政府註冊」等旗號招徠,今次涉事的尖沙嘴「免稅大藥坊」亦見相同手法。衛生署證實,「免稅大藥坊」並非註冊藥房或藥行,不可銷售任何藥物;消委會提醒,商店標示「政府註冊」可能只代表已領取商業登記證。藥房業界表示,本港無徵收銷售稅,以免稅為招牌相信是「捉字蝨」。 消委會發言人稱,本港除了酒類、煙草、碳氫油類及甲醇4類貨品須課稅外,其餘進出口貨品均毋須繳付關稅,店舖自稱「免稅」並不等同售賣的貨品可能較其他店舖優惠。 「藥坊」不可銷售藥物 以每斤46萬元高價賣瑪卡的尖沙嘴「免稅大藥坊」,英文名是「Min Sui Medicine Shop」,而非「Duty Free」;招牌下以亮燈字顯示「政府註冊」、「正」及「免稅正貨」等旗號。投訴該店賣貴貨的內地客鈕先生向記者說﹕「內地也不可能這個格價(瑪卡),而且免稅店肯定更便宜。」 同時,衛生署證實上述「免稅大藥坊」,並非註冊藥房或藥行,不可銷售藥物,包括傷風感冒藥。記者以顧客身分到該藥坊買傷風藥等西成藥,店員說「暫時賣晒」,店內主要展示保健產品。 「註冊」或只代表已領商業登記 消委會的「精明消費香港遊」曾提醒旅客,指出﹕一)商店標示「政府註冊」,可能只代表商店已領取商業登記證;二)商店雖招牌大字標示「免稅」,但香港絕大多數出入口貨物毋須繳稅;三)個別商店張貼「正」字標貼或企圖混淆視聽,非知識產權署「正版正貨」的原版標誌,提醒旅客免被誤導。 港九藥房總商會理事長劉愛國表示,本港沒有徵收銷售稅,有藥店以「免稅」為店名是「捉字蝨」,商店也須參與知識產權署的「正版正貨承諾」計劃,才可取得「紅章白字」的正貨標誌,商會曾向產權署方反映有藥店「亂貼正字」,但署方指相關「正」字與原版格式、大小、字樣都不同,難跟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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