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東版(多倫多) - Ming Pao Canada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主頁    要聞     加國新聞     社區新聞     中國     國際     港聞     經濟     體育     影視     副刊    工商專業    股市行情  
即時新聞網 ·  醫事網 ·  車網 ·  樂在明廚 ·  置業頻道 ·  FAN club ·  分類網 ·  特刊專區 ·  香港股市行情
   
 
其他新聞
魚胚胎驗毒 港企獲發明大獎
創辦人城大內地生 「毒奶粉」堅定檢測信念
西環塌20噸古樹 險殺平治夫婦
問責班子全落區 傘兵擬狙擊
曾俊華籲袋住先 指普選可投白票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樓契列涉違法貸款協議
田土廳:文件不一定有效

【明報專訊】為何財務公司能把涉嫌違反《房屋條例》的「貸款協議」,登記在土地註冊處(俗稱「田土廳」)的樓契上?土地註冊處回覆本報稱,該處負責執行《土地註冊條例》,為影響物業及符合規定的文件登記(於樓契上)。至於如何評定是否符合規定的文件?該處回覆稱,有關貸款協議的文件,大都經由律師處理,故相信律師曾向業主提供相關的法律意見,包括有否違反《房屋條例》。該處又稱,於該處登記的文件,不一定是有效或具法律效力。

湯家驊:難接受部門為違法開方便門

立法會議員兼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土地註冊處的解釋是不負責任。法例指出該處要為影響業權的文件登記,該處絕對可以亦有責任透過行政程序,阻止一些影響業權但涉嫌違法的文件登記,「市民認為,能有效在政府註冊的文件,一定是有效,現時你卻話未必有效」,市民不能接受該處定位為「無掩雞籠」的「業權圖書館」,亦不會接受政府部門為涉嫌違法的行為大開方便之門。

土地監察主席李永達表示,沒有律師資格的人士但經過宣誓程序,亦可於土地註冊處登記文件,因此有部分涉違例的居屋「貸款協議」並非由律師處理,所以該處認為有律師向居屋業主提供法律意見的講法,是站不住腳的。

 
 
今日相關新聞
7000居屋涉違例加按
樓契列涉違法貸款協議
搜尋財務公司貸款協議 篩選資助房屋紀錄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誠聘 , 待聘 ,
房屋出租  ,  招生  , 
服務  ,  買賣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