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共中央政治局前常委、中央政法委前書記周永康早前因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泄露國家秘密而被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周案將在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內地半官方傳媒中通社報道,根據常規,周永康最快可能在本月接受審判。 報道稱,在過去半個多月內,前國資委主任蔣潔敏、四川省委前副書記李春城、四川省委前常委郭永祥、中石油集團前副總經理王永春等4名與周來往密切的高官相繼被提訴,他們料將在近期接受審判。 此外,海南省前副省長冀文林、中央政法委辦公室前副主任余剛、公安部警嬪蔚e正師職參謀談紅等周永康「身邊人」,目前也均在檢察系統內接受調查,年內受審的可能性很大。 這意味荂A從中共十八大後開始的、針對中共主政以來最為龐大的貪腐集團的反腐行動,取得決定性成果。 另外,報道亦引述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稱,周案牽涉人員眾多,並非「打擊政敵」或「整肅派系」,而反腐最終是為了維護公共利益,任何對公共利益造成傷害的人,必受到司法嚴懲,這是法治發展的要求,也是反腐的意義所在。 針對「政治同盟」在已公布的周永康及4名關係密切高官的起訴書中均未被提及,專家認為,所謂「政治同盟」問題並非司法調查的內容。案件既已進入司法程序,則必須按照法律規定予以定罪量刑,「政治同盟」問題雖性質嚴重,但並非國法約束的內容,也不是量刑的依據。檢察院依據司法調查的證據及相關法律條文予以公訴,正是「依法反腐」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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