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al Tech初創在香港是頗嶄新的意念,不過在外國發展已有一段時期。外國數據顯示,美國legal startup截至去年第三季的融資金額8100萬美元(約6.3億港元),惟投資熱情已較前一年有所冷卻。在本港有執業大律師表示,支持年經人創業,如果可以幫助業界打入中國市場就更佳。 類似初創企業 美國發展多時 據知名科技網站TechCrunch引述數據稱,在2013年法律相關初創企業融資總金額超過1.5億美元(約11.7億港元)。不過,2014年有所降溫,截至第3季融資額僅8100萬美元。目前該領域有兩間較為出名企業,分別為Rocket Lawyer及LegalZoom,後者更曾向紐交所申請上市,不過及後從私募基金取得2億美元資金後宣布取消上市計劃。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認為,重點是這類Legal tech平台要由執業律師設計把關。他表示,香港目前沒有工業、沒有天然資源,惟有靠創意發展經濟。部分大律師行可能僅是開個會都收取過萬元,若Dragon Law能保持低廉收費,對消費者亦是好事。他指,如果該類平台可打開中國市場,幫助本地律師行接觸新客群,對業界會是好事。 執業律師黃國桐關注,經網上平台製作的法律文件,平台公司會否把法律責任「壑W身」。 他表示,律師與客戶會面過程中會問得佷仔細、過程繁複,正因為律師為該份文件負責。 同時他認為,在打案、寫狀詞這些「逐個字逐個字去斟酌」的專業上,律師親身接觸的服務是無法取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