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巴基斯坦漢本月於重慶大慶找換店外大吵大鬧,警員上前拍膊頭欲了解事件,卻被巴漢連毆9拳,左邊面頰、枕骨、下巴等出現腫痛。巴漢被控襲警,昨否認控罪但承認控方案情。裁判官基於他的身體狀G,同意他沒有犯案意圖,判處3個月醫院令,入住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案發本月3日上午10時許,被告Mohammad Tahir(34歲)於尖沙嘴重慶大廈某找換店,欲把1.3萬元港元兌換成英鎊,卻嫌找換店職員動作太慢,結果在櫃位外大叫大喊及狂打玻璃。 找換店外吵鬧 警拍膊中拳 高級警員黃偉科與其他警員剛巧巡經,黃見狀上前拍被告膊頭,並表露警員身分,被告卻二話不說,連續狂毆黃9拳,其他警員見狀隨即上前合力制服被告。 【案件編號:KCCC77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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