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專家:已超追溯期 港難查證
【明報專訊】匯控行政總裁歐智華被揭發把在港工作期間約760萬美元花紅(近6000萬港元)存入早前涉幫客戶避稅的匯控瑞士私人銀行,有本港稅務專家指出,現時本港只能追溯至2008至09年度的課稅資料,難證實歐智華是否逃稅;亦有學者認為事件打擊匯控信譽。稅務局發言人稱,若有資料顯示任何人可能逃稅或提交不正確報稅表,會適當跟進,但不會評論個別個案。
居港身分可免雙重徵稅
香港稅務學會前會長洪宏德稱,存款到海外戶口不一定代表有逃稅,需查明該筆款項來源及性質,惟因應追溯期,稅務局至今年3月只可追查2008至2009年的稅收資料,對於歐智華之前的交稅紀錄「根本查唔到單」,再去追蹤亦耗費大量人力物力,難以查證。
中大會計學院高級講師李兆波稱,本地居民身分可免卻雙重徵稅,即在港交稅後,便不用再向英國交在港已交的稅,過往一些大公司會為高層訂立稅務協議,以計算最低稅率,例如在港簽合約、但申明在海外工作等,屬法律「灰色地帶」,「比較不道德」,若當中有虛報則容易墮入合謀逃稅問題,惟目前沒有足夠資料證明歐智華有逃稅,他何時成為香港居民、在港工作的工時是事件關鍵,匯控應交代。
學者:歐應交代在港工時
中磊法證會計服務合伙人陳弘毅則說,難以單憑報道內的一兩個環節判斷合法與否;同時有心逃稅者,根本不會選用自己銀行的私人銀行戶口處理花紅或薪酬。以他所知,較少港人選用巴拿馬離岸公司操作,該等離岸公司較多適用於船運等要求相對運作「清楚乾淨」等特定行業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