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白漢產子 不獲分家產 告父種族歧視 黑女勝訴
【明報專訊】約克區新市1名法官最近判決﹐區內Maple市1名黑人老翁的遺囑存種族歧視﹐並以違反「公眾政策」(public policy)為理由﹐判處該老翁其中1名與白人男子生孩子的黑人女兒﹐也應有份分家產。
71歲黑人老翁斯彭斯(Eric Spence)於兩年前去世後﹐他的女兒Verolin發現父親於遺囑上聲明﹐將全部40萬元遺產歸於他30年來未有見面的另1名女兒Donna。
主審法官吉爾摩(C.A. Gilmore)在庭上表示﹐她認為斯彭斯完全不給 Verolin任何遺產﹐但將所有遺產給在英國居住的女兒Donna﹐由於她是與黑人男子生孩子。該項決定是基於種族歧視﹐有違「公眾政策」。
女兒Verolin的代表律師特華列特(Michael Deverett)的呈堂證供表示﹐Verolin於2002年與1名白人男子生孩子前﹐她與其父親有極佳關係。
於牙買加國出生的斯彭斯﹐於1979年帶同Verolin從英國移居加國 ﹐當時剛與妻子離婚。斯彭斯幫女兒 Verolin付大學費用﹐她於約克大學畢業後﹐到美國紐約州1間大學獲得法律系學位。但根據法庭文件資料﹐當Verolin於2002年說懷了孕﹐孩子的父親是1名白人男子後﹐斯彭斯便與她斷絕任何聯絡。
遺囑上聲明﹐將全部40萬元遺產歸於他30年來未有見面的另1名女兒Donna。當斯彭斯於1979年搬往加國時﹐Donna繼續留在英國。
主審法官吉爾摩表示,過往紐賓士域省有類似案例﹐當時有1名男子的遺囑聲明將所有遺產送給美國1個新納粹主義組織﹐但被法官以違反「公眾政策」及加國仇恨法例為理由﹐判決該遺囑無效。
孫健銓律師表示﹐上述法官以違反「公眾政策」為理由﹐判決遺囑無效的個案﹐在加國甚少發生。
他指立遺囑時﹐當事人無必要對每項分出的家產作出解釋﹐也無須要公平。通常公開遺囑的內容後﹐不滿意者很多時以立遺囑者當時神智不清為理由去挑戰遺囑的合法性。
他說﹐有時候要於遺囑內詳細說明﹐例如說各兒子可平均分配家產﹐倘若是私生子不算在內的話﹐便應在遺囑上寫明。
專辦家庭糾紛案件的多市律師黃嚴煥卿說﹐若想過世後減少子女或配偶爭家產
的機會﹐便應帶同1名非受益人的證人到律師樓做遺囑﹐若找不到證人﹐律師樓也可提供1名職員作證人。
律師:遺產全給沒名份二奶勢掀訴訟
她指有時律師會提醒立遺囑者﹐例如打算將全部遺產給未有合法夫妻名份的二奶時﹐儘管太太已過身﹐但其子女有很大機會會到法庭挑戰該項遺囑。子女可能以父親立遺囑時受人擺布或神智不清等理由提出訴訟﹐要求法官判該遺囑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