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新網消息,今天(27日)上午10時半,張國立之子張默(圖)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在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法院當庭宣判,被告人張默構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2014年7月29日,張默和另外兩名友人因吸毒被警方查獲。經初步審查,三人尿檢均呈大麻類陽性,張默等對吸食大麻的違法事實予以承認。據張默交代,3人曾十餘次在自己或友人吳某某的居住地吸食大麻。 8月28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以張默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提請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捕。9月4日,經依法審查,海淀檢察院通報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對張默正式批准逮捕。從被查獲到起訴,張默一案耗時182天。 據悉,張默已不是第一次涉毒被捕。2012年,他就因吸毒被處以行政拘留13日的處罰。 刑法規定,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囥膋滿A囥膉@日折抵刑期一日。張默于2014年7月29日被囥耤A今日獲刑半年,推測將於1月29日零點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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