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員涉於駐守大埔區刑事偵緝調查隊期間,收受商人3萬元,替對方於政府電腦資料庫及警務處姓名索引系統等,多次搜尋5人的個人資料及刑事紀錄。警員昨承認公職人員索取及收受利益等罪,但否認不誠實使用電腦罪。由於控辯雙方需時準備同意案情,案件押後至今續。 被告鄭智遠(36歲)承認公職人員行為不當、接受及索取利益3項控罪,另否認16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控方昨表示將申請鄭否認的16項控罪留在法庭存檔,即暫不起訴。根據控罪,被告於2012年11月至2013年1月,收取鄭啟東(音譯)3萬元,作為代其從政府電腦資料庫索取5人的個人資料詳情及刑事紀錄報酬。鄭另被控於上述時間內,不誠實地使用警務處及運輸處電腦系統,搜查5人的資料及駕駛執照資料。 控方昨表示,現階段沒有跟進針對鄭啟東的檢控,或有其他情G或方式處理有關事宜。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DCCC6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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