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12年國慶夜南丫海難造成39人死亡,涉事南丫四號及海泰號船長各被控誤殺等41項控罪昨續審。控方傳召案發時在附近的南丫二號船長,他稱當時看見南丫四號船尾下沉、船頭朝天,海面有20至30名墮海者,他隨即與乘客合力救人。他亦目睹海泰號曾於案發後短暫停留,但其後駛離。 收南丫四號無線電 助救40人 南丫二號船長鄭木喜供稱,他本身是港九小輪員工,與海泰號船長黎細明是同事。案發當晚他被公司調往港燈,駕駛南丫二號接載乘客出海觀賞煙花。當晚南丫二號較遲出發,與南丫四號相距約1公里。航行期間,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突然透過無線電稱:「木喜,我畀港九小輪撞到!」鄭隨即問他發生何事,但對方沒再回應。鄭望向南丫四號,發現它已「無晒燈」,船尾亦已下沉。 稱水警輪不夠位載傷者 鄭隨即駛向南丫四號救人,最終救起近40人,當中17人受傷,兩名傷者獲救時已告昏迷。水警輪抵達現場後本欲把傷者載走,但因水警輪太小,最終由南丫二號把傷者送往鴨c洲海怡半島。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4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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