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傳R愛」計劃下,市民可將所購買的待用券放在餐廳,任由其他人取用。中大市場學系教授冼日明認為,這既不能避免有人純粹因貪小便宜取用,亦不可確保食肆出售待用券後將之派出,會惹善長質疑。學生則說該計劃是出於「平等分享」而非捐贈的概念,故不篩選受惠者,而參與食肆都是老闆很有心的老店,買待用券的則多是熟客,「他們信任老闆」。 學生:是分享非捐贈 不會作篩選 冼日明欣賞學生的熱誠,但說須檢討方法:「目標要清晰,若是想幫有需要的人,但讓任何人都可用待用券,總會有些人貪小便宜濫用,本來要花35元買飯,現在慳了,就拿來買兩本雜誌。」 冼續說,即使學生覺得參與計劃的食肆老闆有善心,但不能「只講個信字」,要持續發展便須有公平公正公開的機制,讓市民肯定所買的待用券沒被食肆扣起,而確實落入有需要者手中,「否則市民會問,我為何不捐給其他機構,可以確定善款去了哪堙v。他建議改為不再由食肆保存已被買下的待用券,而交予社福機構轉贈其服務對象。 「傳R愛」幹事張謅芼﹛A一開始很憂慮財政監察問題,但參與的食肆都是老店,買待用券的大都是熟客,「我們試過坐在店中等人買待用券,問他們意見,從沒有人質疑監管問題,那是出於街坊自己對老闆的信任」。她又說,參與計劃的老闆都是「有心人」,有人專程到訪附近露宿者,邀請他們取用待用飯券,亦有餐廳將派不完的待用券交給學生再轉交社區中心,派給附近的獨居老人。 另一幹事丘梓成補充,幹事每周都會問參與的食肆已出售多少待用券,及有多少人使用,跟餐廳老闆緊密接觸。丘又稱,有關計劃是以「平等分享」概念出發,「是有心人送給別人的一份心意」,即使不排除有少數人出於貪小便宜使用待用券,亦無損計劃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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