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太華6日加新社電)聯邦上訴庭下令加拿大運輸局(Canadian Transportation Agency)重新考慮判令﹐研判它對加拿大航空公司(Air Canada)的裁決﹐要求它在機艙分隔犬類與對狗過敏的旅客﹐是否恰當。 聯邦上訴庭撤銷運輸局的裁決﹐認為它沒有實際證據﹐在沒有考慮加航意見下作決。加航說﹐它有其他不太擾民的彌補方法。 運輸局在2013年8月裁定﹐加航必須設定最少5排座位的緩衝區﹐分隔對狗過敏旅客與服務犬或寵物。那些狗裝入狗袋﹐在機艙運送。 飛機沒有高效微粒空氣過濾器(HEPA)通氣系統﹐班機如有對狗過敏的旅客﹐運輸局禁止寵物狗進入機艙內。 機上如有服務犬﹐誰最先訂購機票﹐就有優先權﹐可以是攜狗旅客﹐或是對狗有過敏反應的旅客。 運輸局對班機載狗的裁決﹐與一年前的寵物貓裁決相若﹐它下令加航、西捷航空(WestJet Airlines)與加航屬下Jazz航空公司(Air Canada Jazz)﹐在登機寵物貓﹐與對貓過敏旅客之間﹐保持最少5排座位的距離。 加航入稟聯邦法庭﹐上訴運輸局的裁決。 上訴庭3人審裁團上月裁定﹐由於程序混亂﹐運輸局在沒有考慮加航的詳細報告下作出決定﹐那樣的裁決欠缺公正的程序。 加航提交報告﹐指運輸局的裁決迫使它歧視攜帶服務犬的旅客﹐還會違反美國規定。加航又說﹐狗的死皮與貓的不一樣﹐不容易在空氣中漂浮﹐航機可以採取較寬鬆的措施﹐分隔旅客與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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