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學生前線」成員鄭錦滿早前被控在旺角佔領區,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裁判官早前以鄭違反另一宗案件的保釋條件、即進入被禁足的旺角指定範圍,拒絕其保釋申請。被扣押超過一周的鄭昨申請覆核保釋,獲裁判官批准,其間無論任何理由均須禁足旺角指定範圍,連轉車亦不准途經旺角指定區域。 轉車亦不准途經指定區域 人稱「四眼哥哥」的鄭錦滿(26歲),去年11月底被指在佔旺區阻礙執達吏執行職務,裁判官批准他保釋候訊,其間除乘搭或轉乘交通工具,不可踏足旺角道、登打士街、花園街和上海街,4條街交界的範圍。 根據控罪,去年12月25日鄭於旺角西洋菜南街與亞皆老街交界被捕。控方表示,鄭由一邊行人路越過馬路到另一邊行人路,阻礙警方執行職務。 鄭透過律師解釋,當日往旺角是為了轉乘巴士至上水探望朋友。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強調,鄭除違反保釋條件,更在保釋期間干犯其他罪行,但由於鄭承諾不會再重到被禁足的區域,批准他以現金5萬元保釋候訊。案件押後至本月14日再訊。 【案件編號:KCCC45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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