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社促做好規劃 免農地受發展威脅
【明報專訊】新界農地租金不斷上升,政府擬以收地建農業園再出租予農業用途。以目前農地收地價每平方呎969.6元計,若悉數收回新界東北58公頃私人農業土地建農業園,最少賠償60億元予地主;政府若將地以優惠價出租給農民,回本成疑,長遠更可能要補貼租戶。長春社認為,政府做好規劃,避免現存農地繼續受發展威脅,同時應參考外地經驗,為農業重新定位,例如定下本地農業生產總值佔整體比例,容許農業以不同方式發展,本地農業才可以持續發展。
塱原種稻米 政府長期補貼
長春社目前以市值租金租用塱原的私人農地,與農民合作種植稻米,提升農田生態價值,但要政府長期補貼,無法自負盈虧。長春社自2006年起參與自然保育管理協議計劃,每兩年續期,至今獲政府撥款約1000萬元,以支付租金和營運開支,但該組織每期收入只有約10多萬元,無法收回成本。
指須關注選地租約問題
長春社助理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說,由政府購買農地,釋放私人業主與發展商囤積的土地,可以是一個發展方向,但問題是選地準則、土地是否適合作農耕等都值得關注。泥土、水源、日照等均會影響農作收成,而租約問題亦是關鍵,過去如長春社協助塱原地主及農民合作,加強水田耕種,但部分地主每次只簽兩至三年約,欠缺誘因吸引農民投資作長線發展。他亦憂慮政府發展農業園只圈出數十公頃土地「保護」,但其他現存農地則繼續受丁屋、囤地等威脅。
根據漁護署2012/13年度年報,全港1104平方公里的土地中,用作耕種的土地只有7.3平方公里,務農人口約為4500人,佔總勞動人口0.12%。2011年和2012年的本地農業生產總值分別為7.43億及7.66億元,雖有3%輕微增幅,但僅佔本地生產總值約0.04%,2012年蔬菜產量約1.6萬公噸,自給率為1.9%,其餘靠內地進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