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洞南復耕區選址 村民搶先申建丁屋
【明報專訊】發展局研究在古洞南覓約34公頃私人農地,協助受發展影響的農民復耕,但當中只有5公頃是官地,其餘私人農地或要收購才可成事。不過,在選址內持地的部分古洞南村民已搶先一步,早前向城規會提出10宗丁屋,暫有1宗獲批,另9宗遭到否決。保育團體認為,政府若要發展農業政策,必須先處理丁屋與農地間的矛盾。
多幅古洞南農地早前已展開地皮平整工程,獲批的一宗丁屋申請鄰近蕉徑老圍的私人農地,其他9宗被否決的則相對遠離村落。規劃署稱,獲批申請雖在「鄉村式發展用地」(V Zone)範圍之外,但就在村界範圍(VE)以內。加上該區丁屋未來需求過多,現有丁屋地不足,而獲批同時亦要求業主處理好排污與接駁水渠等問題。
近日城規會收到的古洞南10宗丁屋申請,分佈蕉徑彭屋、老圍及新圍的「農業」地帶之上,同時亦是在政府認為有復耕潛力的土地上。
長春社:需解農地寬鬆建屋狀G
長春社助理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說,政府在古洞南一帶希望找地復耕,卻無視該處的土地已不斷有平整發展丁屋的狀G,單靠城規會把關,此補償概念不切實際。
吳希文舉例稱,位處蕉徑新圍旁的「農業」帶,過去亦有15宗丁屋申請,先後在2001、2003、2009及2010年獲城規會批出,理由是「鄉村式發展」地帶內可用作發展小型屋宇的土地普遍供不應求,反映漁護署就算認為該區屬「優質」農地,意見最終亦沒有受到重視。他認為,政府若要建立農業政策,必須解決丁屋能在農地上寬鬆建屋的狀G,包括城規會的批地指引。另外,由於丁屋欠缺完善排污系統,農地會受到污水及家用廢水影響,對農業發展不理想。
城規會副主席黃遠輝表示,城規會有把關,一般在村界或「鄉村式」用地以外的丁屋申請,均不會獲批,以免開壞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