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京華時報》報道,北京新推出機場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在機場公共區域擾亂秩序者,機場管理機構可實施警告、罰款和拘留等行政處罰。也就是候機時擾亂秩序,明年起恐遭機場直接拘留。 北京首都機場及相關部門12日舉行「北京市民用運輸機場管理辦法」記者會。這個管理辦法2015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 報道引述相關人士說,在機場發生擾亂公共區域安全和秩序事件後,行政部門人員趕到現場已看不到事發經過,而機場工作人員也不能進行處罰,造成「能執法的看不見,看得見的無法執法」局面。 相關單位負責人表示,管理辦法提出,行政部門可以與機場管理機構簽訂實施行政處罰委託書,委託機場實施行政處罰的管轄範圍和權限。行政部門也將監督機場管理機構實施行政處罰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報道指出,在機場控制區(管制區),新推出的管理辦法明確禁止無機場管制區通行證禁入機場管制區、禁止闖入滑行道和客機坪、禁止攀越或毀損機場防護欄、禁止其他威脅航空運輸安全或擾亂機場秩序的行為。 在機場公共區域,管理辦法首度明確規定,對在機場公共區域發生的擾亂秩序、破壞機場環境的行為,有關行政部門可委託機場管理機構實施行政處罰。 報道說,據行政處罰法第8條,行政處罰包括警告、罰款、拘留等。這表示如果有人在候機室等公共區域擾亂秩序,機場可直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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