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政務司長許仕仁涉收受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等4人,提供2800萬元等利益案,控方昨繼續結案陳辭,直指許仕仁與郭炳江韋y「天價」口頭顧問協議,掩飾賄款。控方指許僅透過電話提供顧問意見,便獲巨額報酬,估算時薪可達約87萬元,並不合理,認為許的價值「在於與政府的聯繫」。 許仕仁(66歲)與郭炳江(63歲)早前皆供稱,彼此達成口頭協議,許獲每年1500萬元顧問費。控方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昨提出6點質疑(見右表),直指二人為求解釋輸送款項,憑空想像口頭協議,以求轉移視線。Perry引述郭炳江的供辭,指隔天與許通電話,獲取時事、經濟等方面的顧問意見,又指許欠耐性,電話通話一般不多於5分鐘。 Perry指二人從無編寫顧問筆記或文件,按每周通電話4次及一年52周計算,指許每年工作約17小時便獲1500萬元,時薪高達約87萬元;即使每次通話30分鐘,全年工時增至104小時,時薪仍達14.4萬元。Perry又質疑,許從沒打算為巨額協議立約,以免郭炳江忘記而「走數」,又從未要求郭炳江定期付款。此外,許於2005年3月要求中止合約,向郭炳江追討尾數。但2005年4月12日至5月尾,許從沒有追收款項,直至6月底才急忙討款。 未立約無要求定期付款 Perry坦言許的價值在於與政府和高官有所聯繫,包括許的好友曾蔭權,「郭炳江及郭炳聯皆欲知悉政府發生何事,及政府的想法」。他指據郭炳江的供辭與郭炳聯(61歲)向廉署提供的陳述書,許在西九文化區、馬灣問題及紅灣半島問題,參與不多,例如許只就西九回答一條問題,答案不為郭氏接納。 Perry重申,許渴求個人利益,凌駕公務責任。許早於2000年擔任積金局行政總監,已向新地旗下忠誠財務申請無抵押貸款,繼而依賴新地及郭氏兄弟。Perry強調許當時向銀行借貸,便要自揭財政混亂,「於是他依賴郭氏家族和新地,把命運交託新地」。Perry指許供稱欲在2005年6月30日上任政務司長前,收妥一切款項,否則選擇不收。Perry向陪審團提問:「試想有個人合法賺錢,為何說『不要給我?』」另一方面,郭炳江則蔑視公職責任,「就算你是官員,仍想你擔任顧問」。 【案件編號:HCCC9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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