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18日加新社電)電訊商研科(Telus Corp.)發表首份「透明」報告﹐其中透露﹐該間公司去年收到約103,500次索取客戶信息的正式要求。
信息索取中的絕大多數﹐近56,800次﹐是因為緊急情況﹐例如核實911致電者位置。另外40,900次是索取用戶姓名與地址﹐那是公共名錄也有提供的信息。
此外﹐研科2013年接到大約4,300次法庭下令的信息索求﹐多數為了本地警方辦案﹐但有兩宗申請個案來自外國﹐那是加拿大的條約義務。
研科收到的另外154個信息索取要求﹐有關警方調查懷疑的網上剝削兒童個案﹐但沒有提供法庭命令。
公司指出﹐現在多數情況下﹐假如沒有法庭命令﹐它不會再提供這類信息。
研科行政副總裁斯帕道托(Eros Spadotto)表示﹐公司試圖均衡法律義務及隱私關注。
羅渣士(Rogers Communications)今年6月發布類似報告﹐也是第一個這樣做的加拿大大型電訊服務商。因為臨時聯邦隱私專員伯尼爾(Chantal Bernier)4月時指出﹐她的辦公室屢次要求電訊公司﹐交代無法庭令披露客戶信息的統計數字與範圍。
隱私辦公室2011年要求12家電訊公司﹐提報它們披露客戶信息的資料。但它未接獲個別報告﹐而是收到其中9家公司的合計數字﹐由1間行業協會提供。
隱私辦公室估計﹐聯邦政府要求加拿大電訊公司提供客戶信息﹐每年大約120萬次。
加拿大最高法院6月以8比0一致裁定﹐警方在調查案件時﹐需要搜索令﹐始能向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取得訂戶身分信息。
研科在它的首份透明報告中說﹐最高法院裁決﹐促使它改變一些做法。公司今後也將每年發布這類報告。
它現在需要法庭命令﹐始能披露客戶姓名及地址信息﹐除非緊急狀況﹐或是公共名錄也有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