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尼僻7日加新社電)溫尼辟市1名男子給1名女子供應嗎啡藥丸﹐女子服藥過量身亡﹐法官裁定男子誤殺罪名成立﹐今年稍後將判刑。
法官裁定﹐20歲女子亨利(Wendy Henry,圖)死亡﹐男子哈斯(Curtis Haas)誤殺、販賣毒品和刑事疏忽罪名成立。在緬尼托巴省的消遣毒品販賣誤殺案中﹐這是第一次有人定罪。
法官認定﹐哈斯2007年10月在亨利的柏文單位賣嗎啡藥丸給她﹐兩天後﹐亨利在醫院死亡。哈斯販賣嗎啡﹐直接與亨利的死亡有關。
法官查提爾(Gerald Chartier)指出﹐哈斯明明知道﹐那些藥丸危險。查提爾說﹐哈斯應當知道﹐向亨利提供最多16粒嗎啡藥丸﹐有致死之虞。驗屍結果顯示﹐亨利服物過量而死。
亨利和另一名女子﹐與哈斯居住在同一棟柏文大廈街區。該兩名女子在24小時之內先後服藥過量﹐另一女子存活。
法官查提爾說﹐哈斯知道另一名女子送入醫院﹐但他沒有採取行動﹐確保亨利求救有門。
查提爾指出﹐哈斯本人過去也有服用嗎啡﹐發現「藥力太厲害」﹐後來沖掉藥丸。
法庭證詞顯示﹐哈斯最初告訴警方﹐亨利想「尋刺激」﹐向他索取嗎啡。
後來﹐哈斯又改口說﹐亨利需要嗎啡藥丸鎮痛。哈斯對其大廈保安說的卻是另一套話﹐他說亨利找到他收藏藥丸的地方。
哈斯否認他有犯錯﹐他說他發現亨利停止呼吸﹐就撥打911電話報警﹐並試圖施行心肺復蘇法。
律師:死者自願服用嗎啡丸
哈斯的辯護律師辯稱﹐亨利應為自己的死亡負責﹐因為她自願服用嗎啡藥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