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安省一名男子因在停牌前短暫鬆開安全帶而被判違反安省安全帶法規﹐應負「絕對責任」(absolute liability),而經過上訴後,安省上訴法庭最近推翻原判。
這是一宗3年前發生在伯靈頓市(Burlington)的案件。市民威爾遜(Tyler Wilson)在法庭上提供證詞表示,當日他駕車行駛時,發現後座杯架內的一杯咖啡正在漏出,眼看就要弄濕旁邊的手提電腦,他便在一個停牌前停下,並臨時解開安全帶﹐轉身調整咖啡杯的位置。他的運氣不好﹐一名當值的警察看到他沒有佩戴安全帶而給他開了一張交通違規告票。
威爾遜隨後上庭打官司,但治安法官並不接受他看來是十分合理的解釋,並判他不佩戴安全帶的行為屬於「絕對責任」刑事違規。而當事人向安省上訴法庭上訴後,法官卻做了一個前所未有的判決,推翻了治安法官原有判決,並在判決書中寫道:「威爾遜先生說過當時並沒有其他車輛經過﹐而他也清楚的知道在他調整完咖啡杯之後會馬上繫上安全帶。」
法官判處威爾遜無罪。
這一最新的判決將威爾遜的案件等級從「絕對責任」降為「嚴格責任」(strict liability),在「絕對責任」的解釋下﹐只要執法人員見到安全帶解開﹐就足以提出指控﹔但是在「嚴格責任」的解釋下﹐司機應有機會去為自己辯護﹐指已盡最大努力遵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