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昨日在審理萬錦市越南華裔女青珍妮花潘涉嫌買兇殺父母案時,安省法醫處法醫官杜塞(Dr. John Doucet)向法庭講解稱,死者梁碧霞是被人在近距離一槍擊中後腦而身亡。約克區警方的麥圭爾(Greg McGuire)探長則作供稱,兇殘殺人的歹徒,卻對放在顯眼處手提包內的240元現金視而不見,其他的貴重物品如手表、戒指等也沒有拿走。
昨早法醫官杜塞向法庭稱,受害人梁碧霞身上共有3處槍傷,除此之外再沒有其他傷痕。而3處槍傷之中,只有頭部的那處傷口是導致她死亡的致命傷,其他兩處都不會危及生命。
「這處傷口是在受害人的後腦正中靠下的部位。傷口的周圍有一圈淺黃色的痕[,這是子彈從槍口飛出時,槍膛內的火藥噴發出來,濺射到受害人的皮膚上而形成的。這說明,兇手是在很近距離內對準受害人的後腦開槍。」
除了這處致命的槍傷之外,梁碧霞所受的另外兩處槍傷,也都是位於身後。其中一處槍傷是一枚子彈擊中受害人的右肩骨,子彈破碎之後,碎片擦傷受害人的頸脖。還有一處傷口是位於受害人肩胛骨下方靠近腋窩處。
當檢控官郎布爾(Michelle Rumble)向法庭展示梁碧霞遺體的照片時,珍妮花低下偷泣,似乎不敢直視照片。沒過多久,珍妮花開始肩頭輕輕地聳動,低聲哭泣起來。
珍妮花的辯護律師庫珀(Paul Cooper)走過來,一面把紙巾遞給珍妮花,同時用身體擋在珍妮花面前,讓她不必看到圖片,同時右手手掌向下虛按,安撫情緒激動的珍妮花。
在法醫杜塞完成作供後,約克區警隊的麥圭爾探長又繼續作供。他向法庭稱,檢查過潘家的門窗,都沒有外力撬砸的痕[,匪徒不可能以暴力方式從外面進入,只能是從前門進來。
「潘漢輝和梁碧霞夫婦的主臥內,有梁女士的一個黑色手袋擺在顯眼處,任何人都能很容易看到,手提袋內裝有240加元現金,都是20元面值的鈔票,但是匪徒並沒有拿走。」
此外,在珍妮花的臥室內,珍妮花錢包內的27元加幣零鈔,兩張10元面值的英鎊現鈔,也都分文未動。
更令人感到怪異的是,珍妮花自稱被匪徒以鞋帶綁住並捆在樓梯的欄杆上,但旁邊卻有一把不知從何而來的剪刀,正好方便珍妮花用來剪開鞋帶,「掙脫」匪徒的捆綁並報警。
因時間所限,在麥圭爾探長作供到有關梁碧霞女士的手表、戒指和耳環等貴重物品時,法官宣布休庭,到下周二繼續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