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華裔女子涉嫌殺害親生嬰兒一案,控辯雙方昨日輪番提問為她做產前診斷的華裔醫生。辯方律師特別指出,被告的心理狀況,當時已經出現不穩定的[象。
被告梁梓華(Sarah Jee-Wah Leung,音譯),涉嫌在2009年4月及2010年3月產後棄屍,該案昨日繼續在最高法院審訊。控辯雙方交叉提問梁梓華的家庭醫生黃奕平。
黃奕平說,在2010年1月26日, 第一次遇上梁梓華,當時她在一名28歲華裔男子的陪同下,一起到他的緬街(Main St.)診所就診。黃奕平發現被告已經懷孕,估計已經有了28個星期的身孕。他為被告作超聲波檢查,顯示肚內嬰兒已經有心跳。黃奕平對於被告拖到這個時間才看醫生,覺得「有點遲」,但還是為她安排了一系列產前檢查。在2月16日再次向她解釋報告,並指胎兒一切正常。
黃奕平根據梁梓華的停經日期,推算出預產期是2010年的4月20日。他囑咐梁梓華,每2周到來復診。
到了3月27日,梁梓華與她的男性友人再次就診。但梁梓華的身體明顯出現變化,原本圓鼓鼓的肚皮已經平復,黃奕平多次詢問嬰兒在那堙H但梁梓華只說在10日之前曾經出血。
由於嬰兒也屬於黃奕平所照顧的責任範圍之內,突然不知所終,黃奕平告訴梁梓華他會向當局舉報。黃奕平覺得當時梁梓華的態度似乎是並不在乎,沒有表示反對。黃奕平憶述致電社會福利部門,但當天剛好是星期六,沒有人辦公,最後只有報警,等到星期一,才聯絡上社會福利部門。
梁梓華的辯護律師下午進行交叉提問,指出梁梓華在2010年2月3日作出更詳盡的超聲波檢查,負責的醫生在報告中提出,胚胎在母體內已經孕育了30周,偏差幅度在加/減3個星期。也就是說,梁梓華的身孕可能已經有33個星期,與38周的預產期只相差5個星期,嬰兒最快可能在3月10日誕生。由於黃奕平原先推算的預產期是4月20日,故此辯方律師懷疑梁梓華沒有為嬰兒的誕生做好準備。
辯方指梁梓華有有憂鬱症
梁梓華的律師又特別引述黃奕平在2010年3月27日與4月1日的診斷紀錄,曾表示她有憂鬱症狀。而在2011年11月30日與12月1日的診斷紀錄中,表示她有焦慮。
黃奕平昨日證實,當時確實觀察到梁梓華明顯的憂鬱與焦慮。
辯護律師又詢問黃奕平有沒有查問陪同被告一起到醫務所的男子與她屬於何種關係?有沒有查問被告的家庭背景以及背後支援她的網絡有多廣大?黃奕平指出,當時他的首要任務是確保胎兒的健康無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