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資訊科技商人向任職法律界的鄰居夫婦訛稱,只要購買3隻勞力士表,由他轉交拔萃男書院舊生會作慈善拍賣,夫婦便可獲舊生會撰寫推薦信,協助兒子入讀附屬小學。商人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成,昨被判囚9個月、緩刑18個月。他在庭外笑蚖★鴽P決感到「不開心」,堅稱沒有犯案,表明一定會上訴。 求情稱願受罰 庭外說上訴 被告林樹圻(52歲)昨透過代表大律師向法庭呈交8萬元的支票賠償給事主,餘款3.9萬元則於保釋金扣除,辯方強調「行動勝於雄辯」。對於社會服務令報告指被告堅稱沒有犯案,沒有悔意,辯方大律師澄清是「誤會」,指被告尊重法庭裁決,明白自己要接受懲罰。 官:被告已賠償故予機會 裁判官阮偉明判刑時說,同類案件一般會判監,但考慮被告無案底,亦非有預謀犯案,只是事主請求被告幫助,被告才利用此機會騙財,事後已作賠償,故給被告一次機會。 事主林敏早前供稱,2011年6月其子小一統一派位不理想,遂偕丈夫到喇沙小學門外守候校長3周,後來得知被告認識喇沙小學教師,遂尋求協助。被告建議她改向拔萃男書院附屬小學叩門,聲稱只要她購買兩隻勞力士手表,由被告轉交男拔舊生會作慈善拍賣,舊生會便會為其兒子撰寫推薦信。 訛稱捐名表拍賣 可獲推薦信 林不虞有詐,茖鉹狴後購入3隻總值21.9萬元的勞力士表交給被告。辯方則聲稱,涉案手表是事主送給被告作為找學校的「酬勞」,又否認被告曾說過拍賣會一事。惟裁判官認為事主證供誠實可靠,相反辯方說法自相矛盾及令人難以置信。 【案件編號:KTCC488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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