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鹽城多間「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因非法投資房地產項目,從去年初開始,逾兩千存戶合共數億元資金無法兌現,部分合作社負責人「走路(潛逃)」。 存款到期可獲利息分紅 央廣網報道,鹽城市近年經當地農業主管批準成立幾十家「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透過吸納存戶資金和放貸經營,存款到期後客戶不僅可得到利息,還有分紅。但從去年初開始,多間合作社「人去錢空」,眾多客戶的存款無法兌現。 鹽東鎮合作社值班人員稱,取錢的人多,放出去的貸款難收回,致資金鏈斷裂。退休教師薛女士在2011年存入42萬多元,當時合作社職員稱,合作社經營是政府行為,「因我們相信政府,所以相信他了,誰想到在去年11月就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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