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北京留學生趙巍在溫哥華本那比被殺案有突破性發展,在中國承諾不會對疑犯李昂(回中國後改名為李佳明)判處死刑下,加中雙方加強合作及交換情報,案件於2011年北京時間9月20日,終於在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審。 居住在本那比的北京留學生趙巍於2002年遇害,當時其男友李昂 向騎警報稱她失蹤,及後趙巍被證實遭殺害,屍體被藏於一個行李箱內丟棄於米遜(Mission)的一個湖畔。 李昂於屍體被發現後的第3天逃回中國,其後被皇家騎警控以二級謀殺罪名,但由於李昂已回中國,在沒有引渡條例下,案件未能在加國審訊,一直拖延至2011年,才在北京進行審訊。 案件於2012年9月27日終有判決,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當日中午對趙巍案作出判決,涉嫌在2002年謀殺女友趙巍的李佳明,被判故意殺人罪成,處以無期徒刑。過去十年耐心等待司法正義的趙巍父母,終於等到正義伸張的這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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