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少女被指與「短暫失蹤」的男友合謀盜款,債主要求她與綽號「養唔大」的無業青年一同外出找男友,無業青年指少女疲累,帶她到時鐘酒店休息,其間涉嫌強姦少女,並用電話線綑綁少女逼她就犯。「養唔大」昨否認強姦受審。 被告鍾偉明(28歲)身形瘦小,被控於去年1月3日在旺角花園街一時鐘酒店內強姦現年18歲的X。X供稱事發前一天,年近40歲的男友「阿康」茼o到友人「阿豪」家中,代為取回電話。X於案發日凌晨到達阿豪家中,被告與阿豪及其妻已在屋內,阿豪指摘X與阿康合謀偷去2萬元,紒不要走,待他們找出阿康。 事主被指與失蹤男友盜款 X等待期間睡去,醒來只見被告,「我只知佢叫養唔大」。被告表示阿豪吩咐他,帶同X外出找阿康。二人在旺角蹓躂,被告稱X「唔夠唌v,帶X到時鐘酒店休息。二人入房後閒聊一會,被告突然把X按在H上,表示「有生理需要」,強迫X口交,但遭X咬陰莖。被告改為插入其陰道,遇上激烈反抗,遂拆掉電話聽筒與電話的連接線,把X雙手綁在背後,然後施暴。X稱曾搶去被告的手機報警,被告卻稱「冇用,閉路電視影住我]一齊入房」,又稱自己沒有射精,並揚言在旺角「識好多人,一定搵到你」。 X與被告一同離開時鐘酒店,輾轉返回阿豪家中,阿豪不讓X離開,帶X匯合另一朋友,接收一盒毒品。X指阿豪帶她到旺角一個休憩處,要求她與一人交收,換取3000元,X照做,卻被警察逮捕,並因干犯與毒品相關罪行而判監,現正服刑。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HCCC28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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