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根據最近發表的一項關於聖誕購物的調查結果,約有三分之二的聖誕購物者在為親朋好友選購禮物時,傾向於購買禮物卡。鑑於禮物卡的受歡迎程度與日俱增,安省政府特意為消費者提供有關購買禮物卡的實用貼士,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針對那些計劃購買禮物卡的聖誕購物者,安省政府提醒他們在購買和使用禮物卡時應注意的事項,包括:
第一,因禮物卡等同於現金,應將禮物卡存放在安全的地方。
第二,保管好購買禮物卡的收據,一旦發生禮物卡遺失或被盜竊的情況,也許可用來保障禮物卡的價值。
第三,在購買禮物卡前應閱讀禮物卡的相關條款,例如,禮物卡應沒有有效期。
第四,零售商在出售禮物卡時不可徵收合併稅。
商場禮物卡有失效期
第五,購買商場的禮物卡通常需繳付一次性的開通費,此外,禮物卡在逾時不用15個月後可能失效。
第六,向信譽良好的零售商購買禮物卡,萬一零售商關門停業,購買禮物卡的消費者便將蒙受經濟損失。
值得一提的是,安省政府已在2007年秋立法,成為全國第一個禁止零售商為禮物卡設定有效期的省份。
根據安省政府規管禮物卡的新例﹐商家不得向禮物卡持卡人收取額外費用﹐訂制禮物卡或補辦遺失禮物卡除外。商家還要清楚列明所有條款﹐向消費者解釋如何使用禮物卡。不過﹐上述新例不適用於會員卡和預付手機充值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