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申訴專員黎年噚日去立法會向議員解釋年度工作報告,講到公署幾時會用調解處理市民投訴。黎年話,曾經有一名政府火葬場職員,無向市民解釋清楚火葬程序,結果有市民送完媽媽「最後一程」後,先知道原來火葬前唔一定要由家屬撳掣移走棺木,市民有感覺推鷟豸H去火化,所以投訴職員無講清楚。黎年解釋,呢類情G好難話鶩蚋冪錯,所以調解對雙方都會好。 市民以為「推鷟豸H火化」 黎年話,當時公署將投訴人同職員拉埋一齊傾偈,想知道點解投訴人會不滿,後來發現投訴人有呢個感覺,職員就即刻解釋畀呢個市民聽,其實撳完掣後,棺木仲要「排隊」,唔係撳掣鶢韐瓣黕N即刻火化。當時市民「當堂輕鬆晒」,黎年形容呢個係雙贏局面。 民主黨何俊仁擔心,若官員唔肯認錯,公署會唔會用調解「係咁易」解決?黎年話,若政府有重大錯失,公署唔會用調解解決,絕唔會容許官員以調解「甩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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