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今年3月北角英皇道昌明洋樓升降機斷纜急墜事故,導致7人受傷,涉案工程師及承建商等被票控,昨日提堂。工程師起初承認3項控罪,惟當裁判官表示會考慮判處即時監禁,辯方突然表示刑罰超出預期,要求重新答辯,獲裁判官接納,工程師即改口不認罪。 被告林志華(72歲)案發時以註冊升降機工程師身分,受聘於承建商信科工程有限公司。林被票控於去年11月21日未有檢驗昌明洋樓的懸吊纜索和曳引輪,以及簽署明知虛假的升降機定期檢驗及安全測試證明書。 林原本承認控罪,但裁判官表示經考慮後,根據案件嚴重性及林的疏忽程度,應判處林即時監禁。林聽罷遂透過律師表示,認罪的結果超過預期,要求重新答辯。裁判官接納辯方申請,林即改為否認控罪。 7人受傷 1人仍要物理治療 其餘4名被告分別為升降機工程人員鄒貴平(62歲)、承建商信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麥偉佳(49歲)、勞志堅(64歲),他們否認未有確保升降機懸吊纜索、曳引輪保養妥善等15項控罪。控方透露,案中有7名升降機乘客受傷,其中一名女乘客盆骨受傷,事發後需留醫個多月,現在仍要接受物理治療。控方於審訊時將傳召10名證人,其中3名為專家證人;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8日審前覆核。 信科工程有限公司於今年5月起停牌半年,至10月機電工程署吊銷其「註冊升降機承辦商」及「註冊自動梯承辦商」的註冊。 【案件編號:ESCC30751-6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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